|
夏秋季由于农田和桑园治虫频繁,容易发生家蚕农药中毒现象,严重影响蚕茧的产量和质量。中毒严重的则颗粒无收,血本无归。那么,在夏秋期应采取哪些措施,预防家蚕农药中毒,降低蚕桑生产的风险呢?在此,提出如下预防意见。 一、蚕区严禁使用对家蚕高毒的农药
根据市、区有关文件精神,在蚕期(即4—10月),蚕区严禁使用杀虫双类、菊脂类、阿维菌素类等对家蚕高毒的农药。各地要加强检查监督,实行谁进货谁负责、谁销售谁负责,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度,对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的,要负责赔偿。 二、严格做好相关预防工作
1、桑园治虫要根据病虫情报要求,合理选用农药,并且不能随便提高使用浓度。
2、大田治虫用药要与养蚕农户互通情报,及时告诉相关蚕农,有情进行必要的提醒。
3、桑园附近治虫不能使用机动喷雾器,以免因机动喷雾器射程远而将农药喷到桑园。
4、养蚕用叶先试后用。对喷过农药的桑园要在做好试喂工作的基础上,确认无毒方可采叶喂蚕。
5、饲养员严禁接触农药。刚治过虫的人员不能进室养蚕,以防污染蚕室环境。
6、饲养人员及蚕室内不可使用蚊香、香菊精类等防蚊药剂。
7、放过农药的房屋不能作为蚕室养蚕,蚕药与农药要分开存放。
8、上一年使用过对蚕高毒农药的稻草,坚决不能制作上簇用的簇具,以确保上簇后安全结茧。
区蚕桑站 李 民
2010年7月11日
|